世界羽联医疗条例曝光
世界羽联医疗条例曝光
2024-07-03 14:44:21

中国青年羽毛球队运动员张志杰在印度尼西亚参赛时,突发心脏骤停不幸离世,赛事管理行业同行普遍震惊。

从视频和7月1日印度尼西亚羽毛球协会的新闻发布会上的信息来看,赛场医疗人员只进行了检查,没有立即进行心肺复苏(CPR)。

直到送到距离赛场4.7公里的日惹空军中心医院后,急诊室医生发现张志杰没有脉搏和自主呼吸后,才开始进行CPR并使用呼吸机进行辅助治疗。

这一系列操作令人震惊,是什么导致了赛场医疗人员没有立即进行心肺复苏(CPR)?为什么没有看到AED的及时使用?

这个信息让我感到不安,2003年国际足联联合会杯上维维安福突发心脏骤停,失去生命后,国际足联已经改进了赛场急救策略(国际足联对赛事中的心脏骤停急救攻略建议),这样人命关天的知识难道不是已经在国际赛事领域广泛普及吗?

为此我找了国际羽联、亚洲羽毛球联合会、印尼羽毛球协会的网站查找相关标准。 这场赛事是亚洲青年羽毛球锦标赛,亚洲羽毛球联合会主办,印尼羽毛球协会承办。

一. 赛事相关说明文件

在亚洲羽毛球联合会网站的赛事说明文件(https://badmintonasia.org/wp-content/uploads/2023/12/Badminton-Asia-Junior-Championships-2024-Tournaments-Prospectus.pdf)中,对赛事的医疗、保险只有两条说明:

1. 赛场医生:

整个比赛期间,赛场医生将在比赛场地值班。

2. 免责与保险

任何参赛协会及其委派的选手/官员应同意免责,并且不追究组委会对任何因参与、推迟或取消该比赛而导致或以任何方式引起的个人伤害、经济损失、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任何形式的索赔责任。

组织者不对任何球员或官员因参与本次锦标赛而在任何时间发生的任何伤害负责。任何医疗治疗和/或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相关球员/官员所属的会员协会承担。

请确保你的球员和团队官员拥有满足当前要求的必要保险覆盖。

建议参赛者自行安排健康、旅行和COVID-19的保险。

二. 亚洲羽毛球联合会、印尼羽毛球协会文件

两者官网上都没有搜索到有本地区的赛事规范或医疗规范。

三. 国际羽毛球联合会文件

国际羽毛球联合会官网提供了赛事医生的相关规范与指南文件。

1.赛事医生场上指南

以下为全文翻译:

赛事医生场上指南

羽毛球规则第16.1条规定:"从第一次发球开始直到比赛结束,比赛应持续进行...",除非在规定的间歇时间或比赛暂停时。

此外,第16.4.1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为使选手恢复体力或呼吸或接受指导而延误比赛。"

第17.1条还规定:"裁判长应全面负责整个赛事或锦标赛。"

第17.2条规定主裁判负责管理单场比赛。

裁判长的职责包括关注选手的健康和安全。这些规则及其结果使羽毛球运动的特点与许多其他运动不同。

如果主裁判需要裁判长的帮助,例如当选手似乎难以持续比赛,或选手向裁判员申请获得医疗协助时,裁判员应举起右手呼叫裁判长到场。

裁判长随后将迅速赶到场地,并由赛事医生陪同(或者裁判长在确定伤病可能是裁判员呼叫他到场的原因后,会呼叫赛事医生到场)。

遵照第16条关于持续比赛的规定,裁判长和赛事医生应尽快解决问题,以便恢复比赛。赛事医生应:

检查选手并做出诊断;

告知选手(和裁判长)是否建议继续比赛;

只进行不会延误比赛的治疗(例如,在一场比赛中只使用一次冷喷剂缓解疼痛;或采取必要步骤止血);

不允许进行绷带包扎;只有在不延误比赛的情况下才能移除绷带;

尽快与裁判长一起离开场地以便恢复比赛,但如果情况有变化,应留在场地附近。

在极少数明显严重的伤病情况下,如果毫无疑问选手无法继续比赛(例如跟腱断裂、膝关节韧带断裂、晕厥等),赛事医生应在场上开始紧急治疗,并尽快确保选手被送往医院或其他急救中心。

在第16.2条规定的间歇期间,队伍官员(如教练、理疗师,甚至赛事医生,如果同意这样做)可以对受伤选手进行任何治疗,前提是治疗是在间歇开始前提出要求,并在间歇结束前完成,以确保比赛不会延误。绷带包扎不包括在赛事医生的职责范围内。

国际羽联的这份的操作指南,引导所有人以赛事进行为第一目标,而非保障选手生命安全,流程之长也完全未考虑到心脏骤停类事件的危急程度。

要求单场主裁判还需要先叫裁判长,才能叫赛场医生;而赛场医生被要求先检查,尽可能不要延误比赛。

此次的医生显然是做到了,唯一没有做到的是参照极少数明显严重的伤病的场景,在场上开始紧急治疗,这又是为什么呢?

2. BWF二级赛事及其他赛事的医疗服务指南

看到这个医疗服务指南,让我能够理解一些为什么赛场医生没有进行紧急治疗,以下为全文翻译:

BWF二级赛事及其他赛事的医疗服务指南

在BWF二级赛事(汇丰BWF世界巡回赛)中,如果BWF与当地组委会(LOC)之间有合同,医疗服务由合同规定。

在这些赛事和其他国际赛事中,赛事医生由LOC任命,其资格要求不一定符合BWF赛事医生的标准。

在三级赛事(洲际巡回赛)和没有BWF合同的二级赛事中,LOC负责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标准应尽可能等同于BWF一级赛事的标准(参见BWF赛事医生职责文件)。

LOC的职责应包括配备相关医疗用品和设备的适当医疗室,以及可供团队官员使用的理疗和按摩设施。应有措施处理场上和场馆内的紧急情况。

LOC负责提供适当的兴奋剂检测设施,包括在BWF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NADO)的配合下提供陪护人员(如有要求)。

二级赛事结束后,赛事医生应向BWF提交报告(标准格式,正在修订中)。该报告将分发给BWF赛事医生委员会、BWF裁判长和BWF赛事系列经理。

赛事医生医疗包

比赛中场上常见的伤害包括:

挫伤

擦伤

轻微割伤出血

肌肉骨骼韧带、肌肉和关节扭伤和拉伤

眼部伤害

严重的医疗紧急情况很少见且无法预料,因此做好准备至关重要。

赛事医生医疗包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基本医疗用品:

一个可以舒适地携带到场上并能快速取用内容物的医疗包。

喷剂 - 氯乙烷喷剂(冷喷剂)

胶带和绷带:

氧化锌胶带(5卷/不同尺寸)

弹性创可贴(创可贴) - 不同尺寸(1盒)

弹性绷带(5卷)

预切纱布垫

弹性网状绷带(1卷)

带分配器的微孔胶带

敷料垫(1盒)

酒精(消毒)棉签

管状绷带(2种尺寸)

手套(1盒)

口罩(1盒)

剪刀

无菌(1盒)

医用手电筒

听诊器

从以上医疗服务指南中可以看到:

心脏骤停并没有作为一个赛事医生要面对的潜在风险

医疗包也完全没有为处理心脏骤停准备AED设备

3. 国际羽联技术官员资源-裁判长手册(二级)

对于负责关注选手的健康和安全的裁判长,国际羽联又提出了什么样的相关指南呢?

以下是国际羽联在可以执裁国际赛事的裁判员手册中的伤病部分的全文翻译:

5.6 伤病

在所有级别的比赛中,伤病是裁判长必须处理的最困难的场上情景之一。困难之处在于每个伤病情况都是独特的,裁判长需要用他们的判断和对比赛的感觉来确定应给予球员多少时间以便恢复比赛。然而,关于标准化处理场上伤病的方法,以下建议应始终遵循:

确保比赛医生/医务人员在每一天比赛开始前已被告知他们的职责。最重要的是,他们应该知道你会请他们快速诊断并建议球员伤病的严重程度,通常只允许进行简单治疗(喷雾、创可贴)。

如果不同的医生在不同的比赛日工作,请记得也要向新的医生进行简报。

上场时,先与主裁判交谈,了解情况和已经过去的时间。主裁判可能还会告知你是否存在球员假装受伤以拖延比赛的情况。

除非医生在间歇开始时被叫上场对伤病进行诊断,通常只应允许进行简单治疗——创可贴、喷雾等。如果在间歇开始时被叫上场,可以给予一些灵活性,但广泛的治疗(例如膝盖包扎)可能会太耗时而不被允许。

每场比赛每位球员只能接受一次医生的喷雾治疗。间歇期间是个例外(医生可以在多个间歇期间被叫上场进行喷雾或冰敷)。

痉挛不应被裁判视为“正常”伤病,而是由对手的打法和战术及/或球员的体能引起的状况。因此,与其他伤病相比,裁判在允许缓解痉挛症状的时间上应谨慎使用自由裁量权。

羽毛球规则中没有固定的因伤病暂停的时间限制。裁判员必须始终牢记对手不应因此受到不利影响。这意味着在决定允许多少时间时,裁判员应考虑具体情况,例如比赛的情况。例如,首局比赛中在4-3时因伤暂停的影响可能远小于第三局在18-17时发生的暂停对对手节奏和势头的影响。在任何伤病情景中,延迟不应超过几分钟。

如果球员受伤(或身体不适)并立即表示退赛,主裁判应根据裁判长的指示决定是否需要叫裁判长上场。这是可取的,以便裁判长提醒球员:

去看赛事医生以获得医疗证明,

任何适用的强制退赛规定。

如果主裁判不确定退赛的球员是否真的受伤或身体不适,那么裁判长应该被叫上场与球员交流,评估退赛请求是否真实或是否应在裁判报告中提到可能的行为规范违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强迫球员继续比赛违背他们的意愿。)

最后,对于任何因伤病或疾病在比赛中退赛的情况,裁判员需要记得检查退赛球员是否参与其他项目;如果是,那么需要应用第3.8节中讨论的强制退赛规定(GCR 14.1.4)。

同样,这一规范的问题也是优先级都是优先保障赛事进行,而不是球员的安全保障,而心脏骤停的风险完全没有被提及。

裁判长在羽毛球赛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被视为竞赛运行的总指挥。

然而,如果心脏骤停这种严重威胁生命的情况在其工作手册中竟无一词提及,我们又怎能期望现场团队能对此类紧急情况有所准备?

此次悲剧,若仅仅聚焦于当前赛事的医疗急救过程复盘,而不深入探究其根源,那么未来重蹈覆辙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更应追问的是,作为国际性组织的国际羽联,为何在医疗急救方面,会如同2003年的国际足联?为何其医疗规范,如此忽视运动员的生命安全,将赛事持续进行置于首位?